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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制定後,登記注冊又(yòu)修改,還有效嗎(ma)?

日期:2018-08-27 15:26 / 人氣: / 發布:admin

  公司章程制定後,是需要到工(gōng)商(shāng)局進行備案登記的頻花,但當公司發生(shēng)重大(dà)變動時,如更換法人代表、增雨器删經營範圍等,又(yòu)都會對公司章程進行修改,使公藍作司章程更合理。在這種情況下(xià),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是需要重新本案登得歌記,倘若沒有及時登記的話(huà),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是否有效,成費計了不少人心中(zhōng)的疑慮。
  公司章程修改後的效力
  公司章程總體(tǐ)而言是公司股東自由風不意志(zhì)的體(tǐ)現,公司全體(tǐ)股東有謝煙權制定、增改、甚至廢除新訂。目前在法律上關于公司跳舊章程修改的範圍、内容等,法律并無限制性規定,凡讀林在不違反該公司設立目的、不違反法律、社會公共利益情況下(xià)木冷,都可以實行修改變更。
  一(yī)般情況下(xià),公司章程修改後的效力,存業些在以下(xià)兩種情況:
  1、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不會影響麗路公司章程的效力。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公司章飛和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将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我來司登記機關備案。由此可見,這種情況下(xià),法律隻要求将修改的公司近做章程重新進行備案登記,但是否備案登記,并不影響公司章程的票不效力,即使沒有及時重新備案登記的,公司章程依然有效。
  2、因公司章程修改牽涉到公司登記事項,未經變更登記的,效計聽力受限。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已經明文規定,涉及公司名稱、住農土所、法人代表、經營範圍、增資(zī)減資(zī)等修改變更的,志山公司應當按照條例規定的程序,及時申請辦理變更登記。他遠未經登記者,公司不得以其事項變更對抗善意第三人見拿。因此,因公司章程修改牽涉到公司登記事項地們,導緻公司登記事項變更時,沒有進行變更登記的,隻對畫睡公司内部有效。而公司章程的對外(wài)效力,則應以已熱水登記的原公司章程為準。
  所以在修改公司章程後,為了避免登記管如校理機關存留的公司章程與修改後公司章程的不一(yī)緻,而出現效小照力糾紛,應當将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登記機關備案子唱。要是已經因此出現公司章程效力糾紛的,建議盡早委托專業成立但近公司律師協助處理。